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铁道部
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1980年1月1日,铁道部
为了加强铁路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字(1978)234号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精神,拟订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为了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国民经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纳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包括国家投资安排的和各单位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的基本建设总投资、大中型项目投资和新增生产能力,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计划由铁道部掌握管理。基本建设生产有关小型项目由铁道部安排项目和投资,生活有关小型项目一般地由铁道部安排投资额,具体项目由各单位负责安排管理。为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新建及扩建铁道部属局、院、厂、校(包括铁路分局、工程处)的机关办公楼、新建简易招待所、简易俱乐部、游泳池必须报经铁道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纳入计划。
二、调查研究,综合平衡
调查研究,综合平衡是基本建设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各局、院、厂、校领导应组织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包括基建、设计部门)定期地或专题地对管内的各项设备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积累和掌握各种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如何多快好省地提高运输、生产能力的各种措施,提出方案和计划,工程部门(或施工单位)还应对施工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为安排好施工进度,制定铁路基本建设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要加强综合平衡工作,从实际出发,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好铁路运输与国民经济之间,铁路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生产和建设,重点和一般,生产和生活,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之间的关系,根据国家的财力物力,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多快好省地完成铁路基本建设计划,以适应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发展对铁路的运输需要。
三、计划的编制、下达及调整
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即铁道部根据国家计委的要求,布置编制计划建议;各单位按铁道部规定的时间上报基本建设建议计划;铁道部根据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于年前制定铁路基本建设计划下达给铁路各单位;各单位根据铁道部下达的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基本建设计划,下达基层单位,并报铁道部核备。
基本建设计划经过批准下达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搞计划外工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不得任意变更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
各单位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属于部安排的项目,由于情况的变化,需要加快进度,或推迟建设,或增减项目时,需要写明理由报部,经平衡后,由部下达调整计划。各单位负责安排的项目,需要调整时,在规定的投资限额之内自行调整。
四、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各级计划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计委、建委制定的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在制定计划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凡是没有批准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建设项目,一律不能列入当年的基本建设计划。
要加强计划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大中型的建设项目,由铁道部编制计划任务书,报国家计委审批。由部指定的小型建设项目由各局、院、厂、校和部直属单位编制计划任务书报部审批。其他小型项目由各局、厂、院、校负责审批(编制审批办法见附件)。
各级计划部门应参加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依据是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如有变更,应补报计划任务书,由原批准单位审批。初步设计文件,大中型项目由铁道部鉴定委员会审查,重点建设项目报请国家建委审批;部指定的小型项目,由各局、厂、院、校组织审查,报部核备。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内容及总概算编列基本建设计划。施工设计预算不得超出概算,如有超出,应作出分析,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五、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
各级计划部门必须经常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全面、均衡、质量良好地完成基本建设计划。要求各单位于当年七月提出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年度报告在次年一月份提出。
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统计报表,对大中型项目应按单项工程进行统计分析。
在计划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计划纪律,反对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计划纪律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任何单位,任何人,由于违反计划纪律而发生的损失都应由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承担责任,严重者要给以处分。各级干部和职工,特别是计划经济人员,对于违反计划纪律的行为,应进行抵制和斗争。对于遵守计划纪律、按计划办事、向违反计划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有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关于给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给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两年来,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服从和服务
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劳动保障制度
改革,不畏艰难,奋力开拓,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劳动保障工作迈上了一个
新的台阶,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总结经验,
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调动劳动保障系统广大
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圆满完成党的第十
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北京市宣
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5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对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科长方援明等26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希望受到表彰
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往开来,再立新功。
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
学习他们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
信念;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为劳动保障事业竭诚奉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
他们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脚踏实地、严谨细致、热忱服
务的工作作风。
希望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高举邓
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赋予我们的工作任务,继续
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开创新时期劳
动保障事业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国劳动保障系统记一等功集体名单
2.全国劳动保障系统记一等功个人名单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全国劳动保障系统记一等功集体名单(105个)
北京市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福音社区就业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河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唐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山西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山西省长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西省运城市社会保险事业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东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省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
吉林省延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省辽源市社会保险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处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中心
黑龙江省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上海市开业指导服务中心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
江苏省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职业介绍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芜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合肥市职业介绍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劳动服务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劳动监察大队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江西省萍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江西省婺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山东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河南省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南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恩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丹江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岳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劳动监察大队
广东省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湛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保险部
海南省文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重庆市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合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贵州省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思茅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省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省西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甘肃省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甘肃省武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甘肃省平凉地区行政公署崆峒区劳动力市场
青海省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青海省海东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附件2 全国劳动保障系统记一等功个人名单(260名)
方援明 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科长
高士令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春娟(女) 北京市通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
徐忠富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党生(女)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谭凤章 北京市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燕平(女) 北京市崇文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
邓京(女)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
吴安泰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处长
田树奎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科长
王士平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忠 天津市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闫宝珍(女)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主任
高云发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港分中心主任
孟宪平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二处工程师
刘洪顺 天津市塘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力管理科科长
刘忠玉 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劳动管理科科长
吴玉龙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医疗保险科科长
刘金泉 天津市大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力管理科科长
王奇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刘国栋 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柏连生 河北省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力 河北省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广义 河北省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宁殿成 河北省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文学 河北省大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志国 河北省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新峰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姚淑理 山西省忻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林 山西省朔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所长
曹晓岚(女) 山西省阳泉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
李印贵 山西省大同市职工失业保险所所长
于忠全 山西省太原市解困与再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科长
卫红胜 山西省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治国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曹明武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牛志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青山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文美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玲(女)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金树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就业局局长
杨顺昌 辽宁省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
李德平(满族) 辽宁省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伟民 辽宁省抚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继跃 辽宁省营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松筠 辽宁省阜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阚兴仁 辽宁省辽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子龙 辽宁省铁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滕学信 辽宁省朝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公达 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局长
杨晓光 吉林省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
徐海 吉林省抚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阚树文 吉林省四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杜斌 吉林省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张发文 吉林省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司总经理
何忠海 黑龙江省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丹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伟福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邢玉福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荣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佐臣 黑龙江省明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慈福斌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部主任
李丽(女) 黑龙江省鹤岗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徐爱平(女)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养老保险处处长
沙忠飞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管理处处长
仇朝东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陈锡娥(女)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金群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史长江 上海市黄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蒋伟明 上海市闵行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方丽云(女) 上海市卢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康 上海市黄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俞奇伟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江永兴 上海市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蔚(女)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主任
薛扬诚 江苏省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晓华 江苏省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耀光 江苏省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玉柱 江苏省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钱宗建 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梅生 江苏省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国贤 江苏省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洪大伟 江苏省淮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杰 江苏省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学光 江苏省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牛富英(女) 浙江省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
施建永 浙江省湖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黄根寿 浙江省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金花(女) 浙江省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邵一之 浙江省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仲裁处处长
庞一飞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佺(女) 浙江省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
江德玲(女) 安徽省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戴多斌 安徽省淮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改林 安徽省阜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大成 安徽省滁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琴(女) 安徽省六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国宾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
崔前进 安徽省铜陵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
张华清 安徽省朗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家礼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永忠 安徽省太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太平 福建省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福强 福建省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副主任科员
李聪民 福建省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荣清 福建省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主任
赖建华 福建省建瓯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郭迪 福建省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刘振荣 福建省福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汝平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处长
韩学农 江西省鹰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龙启国 江西省萍乡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熊东保 江西省九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
刘镇芳(女) 江西省抚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管理中心负责人
陶年根 江西省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国华 江西省高安市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管世隆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处长
孟凡杰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失业保险统筹处处长
李静波 山东省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承柱 山东省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传银 山东省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振堂 山东省荷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顾俊年 山东省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孔宪举 山东省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子林 山东省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芸(女)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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